卷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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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变第四十六

黄帝问于少俞曰。余闻百疾之始期也。必生于风雨寒暑。循毫毛而入腠理。或复还。或留止。或为风肿汗出。或为消瘅。或为寒热。或为留痹。或为积聚。奇邪淫溢。不可胜数。愿闻其故。夫同时得病。或病此。或病彼。意者天之为人生风乎。何其异也。少俞曰。夫天之生风者。非以私百姓也。其行公平正直。犯者得之。避者得无殆非求人而人自犯之。

马仲化曰。此言人之感邪同。而病否异者。非天之有私。而人有避不避之异也。

黄帝曰。一时遇风。同时得病。其病各异。愿闻其故。少俞曰。善乎哉问。请论以比匠人。匠人磨斧斤砺刀。削断材木之阴阳。尚有坚脆。坚者不入。脆者皮弛。至其交节而缺斤斧焉。夫一木之中。坚脆不同。坚者则刚。脆者易伤。况其材木之不同。皮之浓薄。汁之多少。而各异耶。夫木之早花先生叶者。

遇春霜烈风。则花落而叶萎。久曝大旱。则脆木薄皮者。枝条汁少而叶萎。久阴淫雨。则薄皮多汁者。

皮溃而漉。卒风暴起。则刚脆之木。枝折杌伤。秋霜疾风。则刚脆之木。根摇而叶落。凡此五者。各有所伤。况于人乎。黄帝曰。以人应木奈何。少俞答曰。木之所伤也。皆伤其枝。枝之刚脆而坚未成伤也。人之有常病也。亦因其骨节皮肤腠理之不坚固者。

邪之所舍也。故常为病也。

此章论因形而生病。乃感六气之化。有五变之纪也。夫形之皮肤肌腠筋骨。有浓薄坚脆之不同。故邪舍有浅深。而其病各异。即五脏之病消瘅。肠胃之有积聚。亦因形之皮肤肌肉。而病及于内也。故以木之皮汁坚脆多少方之。阴阳者。木之枝干皮肉也。交节而缺斧斤者。比人之皮弛肉脆。而骨节坚刚也。是以一木之中。尚有坚脆之不同。坚者则刚。脆者易伤。况其材木之不同耶。木之皮薄枝脆者。比人之皮不致密。肤腠疏也。木之多汁少汁者。比皮肤之津液多少也。木之早花先叶者。木气外敷。而不禁风霜也。溃、散也。漉、渗也。皮薄多汁者。遇久阴淫雨。则溃而漉。刚脆之木。遇卒风暴起。则枝折杌伤。盖汁多者不宜阴雨。刚脆者又忌暴风。以比人之腠理疏者漉汗。刚直多怒者消瘅也。木之所伤。

皆伤其枝。枝之刚脆者易伤。而坚者未成伤也。故人之常病。亦因其骨节皮肤腠理之不坚固者。邪之所舍。而常为病也。朱永年曰。木枝者。比人之四肢。本经曰。中于阴。常从 臂始。是以上古之人。起居有常。不妄作劳。养其四体也。

黄帝曰。人之善病风厥漉汗者。何以候之。少俞答曰。肉不坚。腠理疏。则善病风。黄帝曰。何以候肉之不坚也。少俞答曰。 肉不坚而无分理。理者粗理。粗理而皮不致者腠理疏。此言其浑然者。

朱永年曰。此言皮不致密。肉理粗疏。致风邪厥逆于内。而为漉漉之汗。盖津液充于皮腠之间。皮溃理疏。则津泄而为汗矣。委中之下曰 。太阳之部分也。盖太阳之气。主于皮肤。如 肉不坚而无分理。无分理者。粗理也。理粗而皮不致密。则腠理疏而浑然汗出矣。倪冲之曰。太阳之津气。营运于肤表。如天道之浑然。水随气行者也。故皮不密则气泄。气泄则津亦泄矣。

黄帝曰。人之善病消瘅者。何以候之。少俞答曰。五脏皆柔弱者。善病消瘅。黄帝曰。何以知五脏之柔弱也。少俞答曰。夫柔弱者。必有刚强。刚强多怒。柔者易伤也。黄帝曰。何以候柔弱之与刚强。少俞答曰。此人皮肤薄而目坚固以深者。长冲直扬。其心刚。刚则多怒。怒则气上逆。胸中蓄积。

血气逆留。 皮充肌。血脉不行。转而为热。热则消肌肤。故为消瘅。此言人之暴刚而肌肉弱者也。

消瘅者。瘅热而消渴消瘦也。邪气脏腑篇曰。五脏之脉微小为消瘅。盖五脏主藏精者也。五脏皆柔弱。则津液竭而善病消瘅矣。夫形体者五脏之外合也。薄皮肤而肌肉弱。则五脏皆柔弱矣。夫柔弱者必有刚强。

谓形质弱而性气刚也。故此人薄皮肤而目坚固以深者。其气有长冲直扬之势。其心刚。刚则多怒。怒则气上逆。而血积于胸中。气逆留。则充塞于肌肉。血蓄积。则脉道不行。血气留积。转而为热。热则消肌肤。故为消瘅。

此言其人暴刚而肌肉弱者也。盖肌肉弱。则五脏皆柔。暴刚则多怒而气上逆矣。朱永年曰。按、本经有五脏之消瘅。有肌肉之消瘅。五脏之消瘅。津液内消而消渴也。肌肉之消瘅。肌肉外消而消瘦也。

盖因于内者。必及于外。因于外者。必及于内。形体五脏。外内之相合也。高士宗曰。按、平脉篇云。

肾气微。少精血。奔气促迫。上入胸膈。盖精血少则逆气反上奔。故曰柔弱者必有刚强。谓五脏之精质柔弱。而气反刚强。是柔者愈弱。而刚者愈强。刚柔之不和也。

黄帝曰。人之善病寒热者。何以候之。少俞答曰。小骨弱肉者。善病寒热。黄帝曰。何以候骨之小大。肉之坚脆。色之不一也。少俞答曰。颧骨者。骨之本也。颧大则骨大。颧小则骨小。皮肤薄而其肉无。其臂懦懦然。其地色殆然。不与其天同色。汗然独异。此其候也。然后臂薄者。其髓不满。故善病寒热也。( 音窘懦音糯)

此言骨小肉弱者。善病寒热也。夫肾主骨。颧者。肾之外候也。故颧骨为骨之本。颧大则周身之骨皆大。颧小则知其骨小也。 者。肉之指标也。懦懦。柔弱也。臂薄者。股肱之大肉不丰也。地色者。

地阁之色殆。不与天庭同色。此土气之卑污也。髓者。骨之充也。骨小则其髓不满矣。夫在外者皮肤为阳。筋骨为阴。骨小皮薄。则阴阳两虚矣。阳虚则生寒。阴虚则发热。故其人骨小皮薄者。善病寒热也。

倪冲之曰。津液随三焦出气。以温肌肉。充腠理。淖泽注于骨。补益脑髓。润泽皮肤。如臂薄者。通体之皮肉薄弱矣。皮肉薄弱。则津液竭少。故曰臂薄者其髓不满。高士宗曰。邪在皮肤则发热。深入于骨则发寒。

黄帝曰。何以候人之善病痹者。少俞答曰。粗理而肉不坚者。善病痹。黄帝曰。痹之高下有处乎。少俞答曰。欲知其高下者。各视其部。

此言理粗而肉不坚者。善病痹也。理者。肌肉之纹理。如粗疏而不致密。则邪留而为痹。夫皮脉肉筋骨。五脏之分部也。痹论曰。风寒湿三气杂至。合而为痹。以冬遇此者为骨痹。以春遇此者为筋痹。

以夏遇此者为脉痹。以至阴遇此者为肌痹。以秋遇此者为皮痹。故各视其部。则知痹之高下。盖心肺之痹在在高。肝肾脾痹在下也。

黄帝曰。人之善病肠中积聚者。何以候之。少俞答曰。皮肤薄而不泽。肉不坚而淖泽。如此则肠胃恶。恶则邪气留止。积聚乃伤。脾胃之间。寒温不次。邪气稍至。蓄积留止。大聚乃起。

朱永年曰。此言善病肠中积聚者。以肠胃之恶也。夫皮肤薄而气不充身泽毛。肉不坚而津液不能淖泽。如此则肠胃恶。盖津液血气。肠胃之所生也。恶则邪气留止而成积聚。乃伤脾胃之间。若再饮食之寒温不节。邪气稍至。即蓄积而大聚乃起。夫阳乃肺之合而主皮主气。胃乃脾之合而主肉主津。

故皮肤薄而肉不坚。则气不充而津液不淖泽矣。气不充而液不泽。则毫毛开而腠理疏。疏则邪气留止。渐溜于肠胃之间而成积聚矣。

黄帝曰。余闻病形。已知之矣。愿闻其时。少俞答曰。先立其年。以知其时。时高则起。时下则殆。虽不陷下。当年有冲通。其病必起。是谓因形而生病。五变之纪也。

风雨寒暑。营运之六气也。六气在外以病形。故当先立其年。以知其时之六气。如辰戌之岁。太阳司天二之客气。乃阳明燥金。主气乃少阴君火。此主气胜临御之气。值此时气高而病必起。起者。即帝所谓或复还也。如三之客气。乃太阳寒水。主气乃少阳相火。四之客气。乃厥阴风木。主气乃太阴湿土。五之客气。乃少阴君火。主气乃阳明燥金。终之客气。乃太阴湿土。主气乃太阳寒水。值时气下而为客气所胜。故其病必殆。殆将也。时气下而不能胜。则病将留止。即帝所谓或留止也。盖风雨寒暑。乃临御之化。六期环转。客于形而为病。

故必因时气以胜之。此论六气之在外也。陷下者。陷于肠胃之间而成积聚也。冲通者。五运之气。通出于外。而冲散其病气也。如太阳寒水司天。而五运乃太宫土运。此在内之运气胜之。故病亦不能留止也。

盖六气在外。以应天之三阴三阳。五运主中。以应地之五行。人之五脏。此脏气胜岁气。故虽不陷下。

病留止于外者。亦能冲通而散。盖六气主升降于上下。五运主出入于外内者也。是谓因形而生病。五变之纪也。夫皮肤肌腠曰形。腠者。皮肤肌肉之纹理。乃营卫出入之道路。此病形而不病气者也。如病气则与营卫俱行淫于内。而与魂魄飞扬矣。如传溜于血脉。则入脏腑。为内所因矣。此病形而不病气。亦不溜于脉中。故为漉汗消瘅寒热留痹积聚五者之病。即陷于内。乃伤脾胃之间。郛郭之中。而不及于脏腑。此奇邪淫溢。或病形。或病气。或溜于血脉。或入于脏腑。病之变化。不可胜数也。是以伤寒论六篇。首论三阴三阳之气。以及六经之证。然亦有病形而不病气者。故太阳篇中曰。形作伤寒。盖在天成气。在地成形。此天地之生命。所以立形定气。而视寿夭者。必明乎此。临病患以观邪之中人。或病气。或病形。或溜于血脉。或入于脏腑。以知病之轻重。人之死生者。必明乎此。朱氏曰。素问岁运诸篇。有客气胜主气。

而为民病者。主气胜客气。而为民病者。有六气胜五运而为民病者。五运胜六气而为民病者。此概论岁运之太过不及也。此篇论人之皮薄理疏。风雨寒暑之气。循毫毛而入腠理。为五变之病。故藉主气以胜之。主气者。吾身中有此六气。而合于天之四时也。

朱卫公曰。气者。三阴三阳之气。相将出入之营气卫气。三焦通会元真之气。所以充行于皮肤肌腠之间。此病形而不病气。故藉此形中之阴阳。合四时之六气以胜邪。若病气。则又有气之变证矣。倪冲之曰。按、阴阳别论云。气伤痛。形伤肿。先痛而后肿者。气伤形也。先肿而后痛者。形伤气也。盖形舍气。气归形。

故病形必及于气。病气必及于形。此章论病形而不病气。盖阴阳之道。有有形。有无形。有经常。有变易。

上宗曰。理者。皮肤脏腑之纹理也。盖在外乃皮肤肌肉之纹理。在内乃脏腑募原之纹理。故留止而成积聚者。在脏腑外之募原。故乃伤脾胃之间。而不涉于脏腑。募原者。连于肠胃之膏膜。

卷六

本藏第四十七

黄帝问于岐伯曰。人之血气精神者。所以奉生而周于性命者也。经脉者。所以行血气而荣阴阳。濡筋骨利关节者也。卫气者。所以温分肉。充皮肤。肥腠理。司开阖者也。志意者。所以御精神。收魂魄。适寒温。

和喜怒者也。是故血和则经脉流行。营覆阴阳。筋骨劲强。关节清利矣。卫气和则分肉解利。皮肤调柔。腠理致密矣。志意和则精神专直。魂魄不散。悔怒不起。五脏不受邪矣。寒温和则六腑化谷。风痹不作。

经脉通利。肢节得安矣。此人之常平也。五脏者。所以藏精神血气魂魄者也。六腑者。所以化水谷而行津液者也。此人之所以具受于天也。无愚智贤不肖。无以相倚也。然有其独尽天寿。而无邪僻之病。百年不衰。虽犯风雨卒寒大暑。犹有弗能害也。有其不离屏蔽室内。无怵惕之恐。然犹不免于病。何也。愿闻其故。岐伯曰。

窘乎哉问也。五脏者。所以参天地。副阴阳。而运四时。化五节者也。五脏者。固有小大高下。坚脆端正偏倾者。

六腑亦有小大长短浓薄结直缓急。凡此二十五者。各不同。或善或恶。或吉或凶。请言其方。

上章论在外之皮肤肌腠。因刚柔浓薄而生病。此章论在内之五脏六腑。有大小高下。偏正浓薄之不同。

亦因形而生病也。夫营卫血气。脏腑之所生也。脉肉筋骨。脏腑之外合也。精神魂魄。五脏之所藏也。

水谷津液。六腑之所化也。是以血气神志和调。则五脏不受邪而形体得安。然又有因于脏腑之形质。而能长寿不衰。虽犯风雨寒暑。邪勿能害者。有外不离屏蔽室内。内无怵惕之恐。然犹不免于病者。此缘脏腑在大小浓薄之不同。致有善恶凶吉之变异。盖五脏六腑。本于天地阴阳。四时五行之气而成此形。故宜中正坚浓。以参副天地阴阳之正气。

心小则安。邪弗能伤。易伤以忧。心大则忧不能伤。易伤于邪。心高则满于肺中。 而善忘。难开以言。心下则脏外易伤于寒。易恐以言。心坚则脏安守固。心脆则善病消瘅热中。心端正则和利难伤。

心偏倾则操持不一。无守司也。

心小则神气收藏。故邪弗能害。小心故易伤以忧也。心大则神旺而忧不能伤。大则神气外弛。故易伤于邪也。肺者心之盖。故心高则满于肺中。在心主言。在肺主声。满则心肺之窍闭塞。故闷而善忘。难开以言也。经云。心部于表。故心下则脏外易伤于寒。心卑下。故易恐以言也。心坚则脏安守固。心脆则善病消瘅热中。按邪气脏腑篇。五脏脉微小为消瘅。盖五脏主藏精者也。五脏脆弱。则津液微薄。故皆成消瘅。心正则精神和利。而邪病难伤。心偏倾则操持不一。无守司也。

肺小则少饮。不病喘喝。肺大则多饮。善病胸痹喉痹。逆气。肺高则上气肩息咳。肺下则居贲迫肺。

善胁下痛。肺坚则不病咳上气。肺脆则苦病消瘅。易伤。肺端正。则和利。难伤。肺偏倾。则胸偏痛也。(贲叶奔)

肺主通调水道。故小则少饮。大则多饮。肺居胸中。开窍于喉。以司呼吸。故小则不病喘喝。大则善病胸痹喉痹。肺主气。故高则上气息肩而咳也。贲乃胃脘之贲门。在胃之上口。下则肺居贲间而胃脘迫肺。血脉不通。故胁下痛。胁下乃肺脉所出之云门中府处也。肺坚则气不上逆而咳。肺脆则苦病消瘅。而肺易伤也。肺藏气。气舍魄。肺端正。则神志和利。邪勿能伤。肺偏倾。则胸偏痛也。

肝小则脏安。无胁下之痛。肝大则逼胃迫咽。迫咽则苦膈中。且胁下痛。肝高则上支贲切。胁 为息贲。肝下则逼胃。胁下空。胁下空则易受邪。肝坚则脏安难伤。肝脆则善病消瘅。易伤。肝端正则和利。

难伤。肝偏倾。则胁下痛也。

肝居胁下。故小则脏安而无胁下之痛。肝居胃之左。故大则逼胃。而胃脘上迫于咽也。肝在膈之下。

故大则苦于膈中。且胁下痛。肝脉贯膈上注肺。故高则上支贲切。胁 为息贲。肝居胃旁。故下则逼胃而胁下空。空则易受于邪。盖胁乃邪正出入之枢部也。肝坚则脏安难伤。脆则善病消瘅而易伤也。肝藏血。

血舍魂。端正则神志和利。偏倾则胁痛也。

脾小则脏安。难伤于邪也。脾大则苦凑 而痛。不能疾行。脾高则 引季胁而痛。脾下则下加于大肠。

下加于大肠。则脏苦受邪。脾坚则脏安难伤。脾脆则善病消瘅易伤。脾端正则和利难伤。脾偏倾则善满善胀也。( 音秒与杪同)

脾为中土。而主于四旁。故小则脏安而难伤于邪也。脾居于腹。在胁骨之秒。故大则苦凑 而痛。

脾主四肢。故不能疾行也。胁在 之上。故高则 引季胁而痛。下则加于大肠。加于大肠。则脏苦受邪。

盖脏虚其本位也。脾坚则脏安难伤。脾脆则善病消瘅而易伤也。脾藏意。意舍荣。端正则神志和利。偏倾则善满善胀也。

肾小则脏安难伤。肾大则善病腰痛。不可以俯仰。易伤以邪。肾高则苦背膂痛。不可以俯仰。肾下则腰尻痛。不可以俯仰。为狐疝。肾坚则不病腰背痛。肾脆则苦病消瘅易伤。肾端正则和利难伤。肾偏倾则苦腰尻痛也。凡此二十五变者。人之所苦常病也。(尻音敲肫骨也)

夫脏者藏也。故小则脏安难伤。大则善病腰痛。腰乃肾之府也。夫腰脊者。身之大关节也。故腰痛背膂痛。腰尻痛。皆不可以俯仰。肾附于腰脊间。故病诸痛也。狐疝者。偏有大小。时时上下。狐乃阴兽。善变化而藏。睾丸上下。如狐之出入无时。此肾脏之疝也。肾坚则不病腰背痛。脆则苦病消瘅而易伤也。肾藏精。精舍志。脏体端正。则神志和利而难伤。偏倾则苦腰尻痛也。夫身形。五脏之外合也。皮薄理疏。则风雨寒暑之邪。循毫毛而入腠理以病形。盖六气之客于外也。如在内之藏形。薄脆偏倾。则人之所苦常病。

常病者。五五二十五变病也。

黄帝曰。何以知其然也。岐伯曰。赤色小理者心小。粗理者心大。无 者心高。 小短举者心下。

长者心下坚。 弱小以薄者心脆。 直下不举者心端正。 倚一方者。心偏倾也。( 音结 音干)

小理者。肌肉之纹理细密。粗理者。肉理粗疏。大肉 脂。五脏之所生也。故候肉理之粗细。即知脏形之大小。 。胸下蔽骨也。本经曰。膏人纵腹垂腴。肉人者上下客大。盖人之 肉本于脏腑募原之精液以资生募原者。脏腑之膏肓也。五脏所藏之精液。溢于膏肓而外养于 肉。是以五脏病者。大肉陷下。破 脱肉。

白色小理者肺小。粗理者肺大。巨肩反膺陷喉者肺高。合腋张胁者肺下。好肩背浓者肺坚。肩背薄者肺脆。背膺浓者肺端正。胁偏疏者。肺偏倾也。

肺居肩膺之内。胁腋之上。故视其肩背膺腋。即知肺之高下坚脆偏倾。倪冲之曰。肺属天而华盖于上。背为阳。而形身之上也。故肺俞出于肩背。朱永年曰。脉要精微论云。尺内两旁。则季胁也。尺外以候肾。尺里以候腹中。推而外之。内而不外。有心腹积也。推而内之。外而不内。

身有热也。盖形身之上下。即脏腑所居之外候也。

青色小理者肝小。粗理者肝大。广胸反 者肝高。合胁兔 者肝下。胸胁好者肝坚。胁骨弱者肝脆。膺腹好相得者肝端正。胁骨偏举者。肝偏倾也。( 音交)

者。胸胁交分之扁骨。内膈前连于胸之鸠尾。旁连于胁。后连于脊之十一椎。肝在膈之下。

故广胸反 者肝高。合胁兔 者肝下。兔者。骨之藏伏也。肝脉下循于腹之章门。上循于膺之期门。在内者。从肝别贯膈。故膺腹好相得者肝端正。

黄色小理者脾小。粗理者脾大。揭唇者脾高。唇下纵者脾下。唇坚者脾坚。唇大而不坚者脾脆。

唇上下好者脾端正。唇偏举者脾偏倾也。

倪氏曰。唇者脾之候。故视唇之好恶。以知脾脏之吉凶。

黑色小理者肾小。粗理者肾大。高耳者肾高。耳后陷者肾下。耳坚者肾坚。耳薄不坚者肾脆。耳好前居牙车者肾端正。耳偏高者。肾偏倾也。凡此诸变者。持则安。减则病也。

倪氏曰。耳者肾之候。故视耳之好恶。以知肾脏之高下偏正。凡此诸变者。神志能持则安减则不免于病矣。

帝曰善。然非余之所问也。愿闻人之有不可病者。至尽天寿。虽有深忧大恐怵惕之志。犹不能减也。甚寒大热。不能伤也。其有不离屏蔽室内。又无怵惕之恐。然不免于病者何也。愿闻其故。岐伯曰。

五脏六腑。邪之舍也。请言其故。五脏皆小者少病。苦焦心。大愁忧。五脏皆大者缓于事。难使以忧。

五脏皆高者好高举措。五脏皆下者好出人下。五脏皆坚者无病。五脏皆脆者不离于病。五脏皆端正者。

和利得人心。五脏皆偏倾者。邪心而善盗。不可以为人平。反复言语也。

倪冲之曰。此总结五脏之形不同。而情志亦有别也。五脏者。所以藏精神血气魂魄志意者也。故小则血气收藏而少病。小则神志畏怯。故苦焦心。大忧愁也。五脏皆大者。神志充足。故缓于事。难使以忧五脏皆高者。好高举措。五脏皆下者。好出人下。此皆因形而情志随之也。和于中则着于外。故得人心。善盗者。贪取之小人。语言反复。不可以为平正人也。

黄帝曰。愿闻六腑之应。岐伯答曰。肺合大肠。大肠者皮其应。心合小肠。小肠者脉其应。肝合胆。胆者筋其应。脾合胃。胃者肉其应。肾合三焦膀胱。三焦膀胱者。腠理毫毛其应。

倪氏曰。五脏为阴。六腑为阳。脏腑雌雄相合。五脏内合六腑。六腑外应于形身。阴内而阳外也。

故视其外合之皮脉肉筋骨。则知六腑之浓薄长短矣。肾将两脏。一合三焦。一合膀胱。

黄帝曰。应之奈何。岐伯曰。肺应皮。皮浓者。大肠浓。皮薄者。大肠薄。皮缓腹里大者。大肠大而长。皮急者。大肠急而短。皮滑者。大肠直。皮肉不相离者。大肠结。

倪氏曰。五脏内合六腑。外应于皮脉肉筋骨。是以肺应皮而皮浓者大肠浓。皮薄者大肠薄。脏腑之形气。外内交相输应者也。

心应脉。皮浓者脉浓。脉浓者小肠浓。皮薄者脉薄。脉薄者小肠薄。皮缓者脉缓。脉缓者小肠大而长。皮薄而脉波小者。小肠小而短。诸阳经脉皆多纡屈者。小肠结。

邪气脏腑篇曰。脉急者。尺之皮肤亦急。脉缓者。尺之皮肤亦缓。皮脉之相应也。故皮浓者脉浓。

脉浓者小肠浓。皮薄者脉薄。脉薄者小肠薄。

脾应肉。肉 坚大者胃浓。肉 么者胃薄。肉 小而么者胃不坚。肉 不称身者胃下。胃下者下脘约不利。肉 不坚者胃缓。肉 无小裹累者胃急。肉 多小裹累者胃结。胃结者。上脘约不利也。

(音窘称去声)

倪氏曰。 、肥脂也。么、亦小也。约、约束也。胃有上脘中脘下脘。故胃下则下脘约不利。结则上脘约不利也。

肝应爪。爪浓色黄者胆浓。爪薄色红者胆薄。爪坚色青者胆急。爪濡色赤者胆缓。爪直色白无约者胆直。爪恶色黑多纹者胆结也。

朱氏曰。爪者筋之余。故肝应爪。视爪之好恶。以知胆之浓薄缓急也。五脏六腑。皆取决于胆。

故秉五脏五行之气色。莫子瑜曰。胆属甲子。主天干地支之首。故备五行之色。

肾应骨。密理浓皮者。三焦膀胱浓。粗理薄皮者。三焦膀胱薄。疏腠理者。三焦膀胱缓。皮急而无毫毛者。三焦膀胱急。毫毛美而粗者。三焦膀胱直。稀毫毛者。三焦膀胱结也。

倪氏曰。太阳之气主皮毛。三焦之气通腠理。是以视皮肤腠理之浓薄。则内应于三焦膀胱矣。又津液随三焦之气以温肌肉。充皮肤。三焦者。少阳之气也。本经云。熏肤充身泽毛是谓气。是以皮毛皆应于三焦膀胱。朱永年曰。经云 谷属骨。是肌肉之属于骨也。又曰脾生肉。肉生肺。肺生皮毛。是骨肉皮毛。交相资生者也。故曰肾应骨。密理浓皮者。三焦膀胱浓。

黄帝曰。浓薄美恶皆有形。愿闻其所病。岐伯答曰。视其外应。以知其五内。则知所病矣。

倪氏曰。六腑内合五脏。外应于皮肉筋骨。故视其外应。以知其五内。则知其所病矣。盖六腑之浓薄缓急大小而为病者。与五脏之相同也。

卷六

禁服第四十八

雷公问于黄帝曰。细子得受业。通于九针六十篇。旦暮勤服之。近者编绝。久者简垢。然尚讽诵弗置。未尽解于意矣。外揣言浑束为一。未知所谓也。夫大则无外。小则无内。大小无极。高下无度。

束之奈何。士之才力。或有浓薄。智虑褊浅。不能博大深奥。自强于学若细子。细子恐其散于后世。绝于子孙。敢问约之奈何。黄帝曰。善乎哉问也。此先师之所禁。坐私传之也。割臂歃血之盟也。子若欲得之。何不斋乎。雷公再拜而起曰。请闻命于是矣。乃斋宿三日而请曰。敢问今日正阳。细子愿以受盟。黄帝乃与俱入斋堂。割臂歃血。黄帝亲祝曰。今日正阳。歃血传方。敢有背此言者。反受其殃。雷公再拜曰。细子受之。黄帝乃左握其手。右受之书曰。慎之慎之。吾为子言之。凡刺之理。经脉为始。营其所行。知其度量。内刺五脏。

外刺六腑。审察卫气。为百病母。调其虚实。虚实乃止。泻其血络。血尽不殆矣。

夫气合于天。天合于地。血合于水。外揣篇论九针之道。浑束为一。而合于天道。故篇名外揣。言天道之营运于外。司外可以揣内也。此篇以气血约而为一。候其人迎气口。外可以知六气。内可以验其脏腑之病。盖经脉本于脏腑之所生。而合于六气也。故曰凡刺之理。经脉为始。营其所行。知其度量。

内刺五脏。外刺六腑。审察卫气。为百病母。谓邪之中人。必先始于皮毛气分。而入于络脉。从经脉而入于脏腑。故泻其血络。血尽不殆。盖络脉络于皮肤之间。乃气血之交会。故视其血络。尽泻其血。则邪病不致传溜于经脉脏腑。而成危殆之证矣。虚实者。血气之虚实也。盖邪在气。则气实而血虚。陷于脉中。则血实而气虚。故必审察其本末以调之。夫血脉者。上帝之所贵。先师之所禁也。藏之金匮。非其人勿教。非其真勿授。故帝与歃血立盟。而后乃传方。篇名禁服者。诫其佩服而禁其轻泄也。莫子瑜问曰。此篇论约束气血为一。奚复引外揣而论。曰天与水相连。而营运于上下。水天之合一也。故曰如水镜之察。不失其形。外揣篇论九针之道。浑束为一。而合于天道。远者司外揣内。近者司内揣外。是谓阴阳之极。天地之盖。谓天地之合一也。天地相合。而水在其中矣。此篇论气血约而为一。应水天之相合。故引外揣而问者。补申明前章之义也。

雷公曰。此皆细子之所以通。未知其所约也。黄帝曰。夫约方者。犹约囊也。囊满而弗约。则输泄。

方成弗约。则神与弗俱。雷公曰。愿为下材者。弗满而约之。黄帝曰。未满而知约之以为工。不可以为天下师。未满而知约者。知气与血合。候人迎气口。以知三阴三阳之气。而不知阴阳血气。推变无穷。可浑束为一。而合于天之大数。故通人道于天道者。斯可以为天下师。约方者。约束血气之法。如约囊者。谓气与血合。犹气在橐龠之中。满而弗约。则输泄矣。故方成而弗约。则神与弗俱。谓血与气不能共居而合一也。满而弗约者。谓不知经治。脉急弗引也。约而为一者。脉大以弱。此血气已和。则欲安静也。

雷公曰。愿闻为工。黄帝曰。寸口主中。人迎主外。两者相应。俱往俱来。若引绳大小齐等。春夏人迎微大。秋冬寸口微大。如是者名曰平人。

愿闻为工者。愿闻血气之相应。而后明合一之大道。是由工而上。上而神。神而明也。寸口主阴。

故主中。人迎主阳。故主外。阴阳中外之气。左右往来。若引绳上下齐等。如脉大者。人迎气口俱大。脉小者。人迎气口俱小。春夏阳气盛而人迎微大。秋冬阴气盛而寸口微大。如是者阴阳相应。是谓平人。

若不应天之四时。而更偏大于数倍。是为溢阴溢阳之关格矣。此论三阴三阳之气。而应于人迎气口之两脉也。高子曰。人迎气口。谓左右之两寸口。所以分候阴阳之气。非寸关尺三部也。若以三部论之。

则左有阴阳。而右有阴阳矣。

人迎大一倍于寸口。病在足少阳。一倍而躁。病在手少阳。人迎二倍。病在足太阳。二倍而躁。

病在手太阳。人迎三倍。病在足阳明。三倍而躁。病在手阳明。盛则为热。虚则为寒。紧则为痛痹。

代则乍甚乍间。盛则泻之。虚则补之。紧痛则取之分肉。代则取血络。且饮药。陷下则灸之。不盛不虚。以经取之。名曰经刺。人迎四倍者。且大且数。名曰溢阳。溢阳为外格。死不治。必审按其本末。察其寒热。以验其脏腑之病。(间去声数叶朔)

此论阴阳之气偏盛。而脉见于人迎气口。及病之在气在脉。以证明血气之相应相合也。三阳之气偏盛。则人迎大二倍三倍。此气血之相应也。脉大以弱。则欲安静。此血气之相合也。痛痹者。病在于皮腠之气分。气伤故痛。气血相抟。其脉则紧。此病在气而见于脉也。代则乍甚乍间。乍痛乍止者。

病在血气之交。或在气。或在脉。有交相更代之义。故脉代也。盛则泻之者。气盛宜泻之也。虚则补之者。气虚宜补之也。紧痛之在气分。故当取之分肉。代则病在血气之交。故当刺其血络。且饮药者。

助其血脉脏腑。勿使病从络脉而入于经脉。从经脉而入于脏腑也。陷下则灸之者。气之下陷也。不盛不虚者。气之和平也。以经取之者。病不在气。而已入于经。则当取之于经矣。若人迎大于四倍。且大且数。名曰溢阳。溢阳者死不治。夫始言人迎大一倍二倍三倍者。此阳气太盛而应于脉也。后言以经取之。名曰经刺。人迎四倍者。且大且数。名曰溢阳。此阳盛之气。溢于脉中。气血之相合也。此以阴阳气之偏盛。病之在气在脉。以明气之应于脉而合于脉也。故必审按其本末。察其寒热。以验其脏腑之病。本者。以三阴三阳之气为本。末者。以左右之人迎气口为标。盖言阴阳血气。浑束为一。外可以候三阴三阳之六气。内可以候五脏六腑之有形。此阴阳离合之大道。天运常变之大数也。

寸口大于人迎一倍。病在足厥阴。一倍而躁。病在手心主。寸口二倍。病在足少阴。二倍而躁。

病在手少阴。寸口三倍。病在足太阴。三倍而躁。病在手太阴。盛则胀满。寒中。食不化。虚则热中。出糜。少气。溺变色。紧则痛痹。代则乍痛乍止。盛则泻之。虚则补之。紧则先刺而后灸之。代则取血络而后调之。陷下则徒灸之。陷下者。脉血络于中。中有着血。血寒故宜灸之。不盛不虚。以经取之。

名曰经刺。寸口四倍者。名曰内关。内关者。且大且数。死不治。必审察其本末之寒温。以验其脏腑之病。

夫在天苍 丹素玄之气。经于十干之分。化生地之五行。地之五行。上呈天之六气。六气合六经。

五行生五脏。是六气本于五脏之所生。故阴气太盛。则胀满寒中。虚则热中。出糜。溺色变。气从内而外。由阴而阳也。是以候人迎气口。则知阴阳六气之盛虚。内可以验其脏腑之病。阴阳外内之相通也。

夫痛痹在于分腠之气分。腠者。皮肤脏腑之肉理。故病在阳者。取之分肉。病在阴者。先刺而后灸之。

盖灸者。所以启在内在下之气也。代则气分之邪。交于脉络。故先取血络。而后饮药以调之。陷下则徒灸之。盖言气陷下者宜灸。今入于脉中。又当取之于经矣。如陷于脉而宜灸者。乃脉受络之留血而陷于中。中有着血。血寒故宜灸。若气并于血。又非灸之所宜也。此盖因气之盛虚。病之外内。以证明血气之有分有合。有邪病。有和调。反复辨论。皆所以明约束之道。所谓邪病者。中有着血。犹囊满而弗约。则输泄矣。和调者。气并于血。神与气俱。浑束为一。阴阳已和。则欲安静。毋用力烦劳。

不可灸也。朱永年曰。本经中论人迎寸口大一二三倍之文。凡四见。其中章旨不同。学人各宜体会。若仅以三阴三阳论之。去经义远矣。马氏以六气增注脏腑。更为蛇足。

通其荥输。乃可传于大数。大数曰。盛则徒泻之。虚则徒补之。紧则灸刺且饮药。陷下则徒灸之。

不盛不虚。以经取之。所谓经治者。饮药。亦曰灸刺。脉急则引。脉大以弱。则欲安静。用力无劳也。

此总结上文。以申明约束为一之道。通其荥输者。谓血气之相合。从荥输而溜注于脉也。大数者。

谓合一之道。通天道也。故知其大数。则曰盛则徒泻之。虚则徒补之。陷下则徒灸之。盖谓气盛者宜泻。气虚者宜补。气陷下者宜灸。今气与血合。浑束为一。有病者则当取之于经。气盛于脉中者。又当引而伸之。血气和平而相合者。则欲安静调养。是以徒泻徒补徒灸也。所谓经治者。饮药。亦曰灸刺。此病入于经。所当以经治之。脉急则引者。阴阳偏盛之气。并于脉中。故脉数急。又当引而伸之。

盖囊满勿约。则输泄矣。若脉大以弱者。此平和定气。与血相合。而已和调。则欲安静以调养。无用力以伤其血脉。无烦劳以伤其气也。此章假人迎气口之盛躁。以明气血之合一。故曰脉急则引者。先言盛躁之气。而合于脉中也。继言脉大以弱者。乃平和之气血。浑束于一也。气并于脉中。故脉大。血气和调。故柔软也。外揣篇论浑束为一而合于天道。天地有外内上下之气交。故司外可以揣内。司内可以揣外。此天地之合一也。此篇论阴阳六气。与血脉浑束为一。应司天在上。在泉在下。如水镜之察。

不失其形。此水天之合一也。愚按、此篇大义。谓阴阳六气。外合于手足六经。内合于五脏六腑。可分可合。可外可内者也。候人迎气口者。候六气之在外。而不涉于经也。陷下则灸之者。谓气陷于内。

而不陷于脉也。故曰审察卫气。为百病母。卫气外行于皮肤分肉。内行于脏腑之募原。六气在外。

同卫气而在肤表之间。陷于内则入于脏腑之募原矣。故曰审察其本末之寒温。以验其脏腑之病。盖以内为本而外为末。血为本而气为标。审其病之在气在脉。在外在内也。如病在外之六气。有不涉于六经者。有病在气而转入于经者。有陷于内而不干于脏腑者。有陷于募原之中。而病及于脏腑者。此六气之于经脉脏腑。可分而可合也。紧则为痛。痹者。病形而伤气也。代则乍甚乍间者。气始入于脉也。

盖六气本于五脏之所生。而外出于肤表。合而为一。则从络而脉。脉而经。经而脏腑也。六气出入于脏腑经脉之间。有离有合。营运无息者也。春夏人迎微大。秋冬寸口微大。此六气行于脉外也。脉大以弱。则欲安静。此气与血合。混束而为一矣。即如中风伤寒。六经相传。七日来复。此病在六气。而不涉于经也。如病一二日。即见呕吐 泄诸证者。此陷于内而入腑也。有病一二日。即见神昏气促烦躁诸证者。此陷于脏腑之募原而为半死半生之证矣。盖客于脏外者生。干脏者死。干脏而脏真完固。不为邪伤者生。脏真伤而神昏躁盛者死。故曰治五脏者。半死半生也。如伤寒之黄连阿胶桃花小陷胸证。

此病在气而溜于经也。盖邪入于经。其脏气实。不必动脏。则溜于腑。若血脉传溜。大气入脏。腹痛下淫。可以致死。而不可以致生矣。夫邪气淫 。不可胜数。有病一二日。或即溜于经。或即陷于内。

或即干脏入腑者。有病多日而渐次溜经陷内。干脏入腑者。有病久而只在气在形。不入于内者。此邪病之有重轻。正气之有虚实也。此篇论血气之离合出入。审病气之轻重死生。大有关于至道。故帝令斋宿而始授其书。予亦不厌琐赘而复明之。以勉后学。知正气之出入。则知邪病之浅深。治其始蒙。

其未逆。弗使邪气内入而成不救。此医道中修身善后之大功德也。高子曰。外揣篇论气与形合。此篇论气与血合。五变章论病在形而不病气。本藏篇论病在脏腑而不病气。本经厥逆诸篇。有病气者。有病血者。有血气之兼病者。此阴阳离合之道。变化之不测也。

卷六

五色第四十九

雷公问于黄帝曰。五色独决于明堂乎。小子未知其所谓也。黄帝曰。明堂者。鼻也。阙者。眉间也。

庭者。颜也。蕃者。颊侧也。蔽者。耳门也。其间欲方大。去之十步。皆见于外。如是者。寿必中百岁。

此承三十七章之五阅五使。复辨明五脏之气。见色于明堂。见脉于气口。察其色。切其脉。以知病之间甚。人之寿夭也。五阅章曰。五官已辨。阙庭必张。乃立明堂。明堂广大。蕃蔽见外。方壁高基。引垂居外。五色乃治。平博广大。寿中百岁。故帝复释之曰。明堂者。鼻也。阙者。眉间也。庭者。

颜者。蕃者。颊侧也。蔽者。耳门也。其间欲方大。去之十步。皆见于外。如是者寿必中百岁。盖言面部之形色。应天地之形气。欲其清明而广浓也。夫五脏生于地之五行。地之五行。上呈天之五色。及三阴三阳之六气。故色见于明堂。脉出于气口。乃五脏之气。见于色而应于脉也。故曰五气者。五脏之使也。五时之副也。气口者。左之人迎。右之寸口。所以候三阴三阳之气。三阴三阳者。五脏六腑之气也。

朱氏曰。按五藏生成篇云。凡相五色之奇脉。面黄目青。面黄目赤。面黄目白。面黄目黑者。皆不死也。

面青目赤。面赤目白。面青目黑。面黑目白。面赤目青。皆死也。盖五脏之气色见于面。五脏之血色见于目也。脉要精微论曰。尺外以候肾。中附上。左外以候肝。右以候脾。上附上。右外以候肺。左外以候心。是五脏之有形。候见于左右三部之寸关尺。五脏之气。候见于气口也。故曰脉之浮沉。及人迎与寸口气小大等者病难已。此五脏之形气。各有所候也。夫天地之生命。所以立形定气。故视人之寿夭。决病之死生者。必明乎此。

雷公曰。五官之辨奈何。黄帝曰。明堂骨高以起。平以直。五脏次于中央。六腑挟其两侧。首面上于阙庭。王宫在于下极。五脏安于胸中。真色以致。病色不见。明堂润泽以清。五官恶得无辨乎。(恶叶乌)

五官者。五脏之外候也。明堂者。鼻也。鼻之准骨。贵高起而平直者也。五脏次于中央。阙庭之中。肺也。阙下者。心也。直下者。肝也。再下者。脾也。脏为阴而主中。故候次于中央也。六腑挟其两侧。

肝左者。胆也。方上者。胃也。中次者。大肠也。面王以上者。小肠也。面王以下者。膀胱子处也。腑为阳而主外。故位次于两侧也。肾为水脏。故挟大肠而位于蕃蔽之外。应地居中而海水之在外也。首面上于阙庭。王宫在于下极。应天阙在上。王宫在下。有天地人之三部也。阙庭者。肺也。肺主天而居上也。极下者。

脾也。脾主地而居下也。王宫者。心之部也。心为君主而居中也。五脏安居于胸中。而脏真之色。致见于外。

五官恶得无辨乎。

雷公曰。其不辨者。可得闻乎。黄帝曰。五色之见也。各出其色部。部骨陷者。必不免于病矣。其色部乘袭者。虽病甚不死矣。

朱永年曰。不辨者。谓不辨其真色。而辨其病色也。五色之见。各出其色部者。谓五脏之病色。各见于本部也。刺热论曰。色荣颧骨。热病也。部骨陷者。谓本部之色。隐然陷于骨间者。必不免于病矣。盖病生于内者。从内而外。色隐现于骨者。病已成矣。承袭者。谓子袭母气也。如心部见黄。肝部见赤。肺部见黑。肾部见青。此子之气色承袭于母部。虽病甚不死。盖从子以泄其母病也。

雷公曰。官五色奈何。黄帝曰。青黑为痛。黄赤为热。白为寒。是为五官。

倪冲之曰。此察五部之色。而知外淫之病也。青黑者。风寒之色。故为痛。黄赤者。火土之色。

故为热。白者。清肃之气。故为寒。是为五色之所司。而为外因之病也。莫子瑜曰。上节论五脏之病色。

各出其部。此论天之风寒。见于五色。审别外内。是为良工。

雷公曰。病之益甚。与其方衰如何。黄帝曰。外内皆在焉。切其脉口。滑小紧以沉者。病益甚在中。

人迎气大紧以浮者。其病益甚在外。其脉口浮滑者。病日进。人迎沉而滑者。病日损。其脉口滑而沉者。

病日进。在内。其人迎脉滑盛以浮者。其病日进在外。脉之浮沉及人迎与寸口气小大等者。病难已。病之在脏。沉而大者易已。小为逆。病在腑。浮而大者。其病易已。人迎盛坚者。伤于寒。气口盛坚者。

伤于食。

此切其脉口人迎。以知病之间甚外内也。夫外因之病。从外而内。自阳而阴。内因之病。从内而外。

由阴而阳。脉口主内。人迎主外。故曰外内皆在。谓候其脉口人迎。而外感内伤之病。皆可以知其甚衰也。故切其脉口滑小紧以沉者。病甚在内也。人迎气大紧以浮者。病甚在外也。夫浮为阳。沉为阴。其脉口浮滑者。阳气在阴。故病主日进。人迎沉而滑者。阴气出阳。故病日损也。其脉口滑以沉者。病日进在内也。其人迎滑以浮者。病日进在外也。脉之浮沉。谓左右寸关尺三部之脉。与人迎寸口之气。大小浮沉等者。此脏腑之形气俱病。故为难已。病之在脏。沉而大者。此阴病见阳脉。故为易已。是以小则为逆病在腑浮而大者。阳病在外。

故其病易散也。人迎主外。是以人迎盛坚者伤于寒。病因于外也。气口主中。是以气口盛坚者伤于食。

病因于内也。人迎气口。主脏腑阴阳之气。故候其两脉。而外内之病皆在焉。

雷公曰。以色言病之间甚奈何。黄帝曰。其色粗以明。沉夭者为甚。其色上行者病益甚。其色下行如云彻散者病方已。五脏各有脏部。有外部。有内部也。色从外部走内部者。其病从外走内。其色从内走外者。其病从内走外。病生于内者。先治其阴。后治其阳。反者益甚。其病生于阳者。先治其外。

后治其内。反者益甚。

朱永年曰。此察其色。而知病之间甚外内也。粗明主阳。沉大主阴。阴阳交见。故为病甚。夫色乃五脏五行之气。从内而出。自下而上。以见于面。其色上行者。病气方殷。故为益甚。夫地气升而为云。

得天气降而彻散。故病方已也。脏部。脏腑之分部也。五脏次于中央为内部。六腑挟其两侧为外部。色从外部走内部者。外因之病。从外走内也。其色从内走外者。内因之病。从内走外也。盖腑为阳而主外。

脏为阴而主内也。故病生于内者。先治其阴。后治其阳。反者益甚。其病生于阳者。先治其外。后治其内。反者益甚也。

其脉滑大以代而长者。病从外来。目有所见。志有所恶。此阳气之并也。可变而已。

承上文而言气分之病。并于血脉也。上文之所谓阴阳外内者。病在气也。故脉见于气口。色见于明堂。若气并于血。则脉见寸关尺之三部。而色见于目矣。滑者。寒水之象。大者。暑热之象。代者。湿土之象。长者。风木之象。此外因风寒暑湿之气。并于血脉而见此胗。故曰以代。曰而长。谓或滑大。或代或长。皆病从外来。非四气之同并。而同见此脉也。目有所见者。色见于目也。志有所恶者。五脏之神志。有所不安也。此阳气之并也可变而已。谓先治其外后治其内。使之通变于外而病可已也。

雷公曰。小子闻风者。百病之始也。厥逆者。寒湿之起也。别之奈何。黄帝曰。常候阙中。薄泽为风。冲浊为痹。在地为厥。此其常也。各以其色言其病。

地者。面之下部。名地阁也。风乃天气。故常候于阙庭。寒湿者地气。故候在地部。风乃阳邪。故其色薄泽。寒湿者阴邪。故其色冲浊。此承上启下之文。言风寒湿邪。可并于脉中。可入于脏腑。而为卒死之不救。故邪风之至。疾如风雨。而为百病之长。故善治者治皮毛。其次治肌肤。其次治筋脉。

其次治脏腑。治脏腑者。半死半生也。是以医者当明于分部。审察外内。用阴和阳。用阳和阴。勿使邪入于脏而成不救。斯谓之良工。而万举万当也。朱永年曰。气并于脉。则血脉传溜。大气入脏。不可以致生。盖邪在血脉。尚可变而已。已入于脏。不亦晚乎。是故圣人之教人。察色辨脉。盖欲其不治已病而治未病。不治已乱。治未乱也。倪冲之曰。扁鹊望见桓侯之色。正欲其治未病也。所谓未病者。病未传溜于深隧也。

雷公曰。人不病卒死。何以知之。黄帝曰。大气入于脏腑者。不病而卒死矣。雷公曰。病小愈而卒死者。何以知之。

黄帝曰。赤色出两颧。大如拇指者。病虽小愈。必卒死。黑色出于庭。大如拇指。必不病而卒死。

此承上文而言外因内因之病。并于血脉而入脏者。皆为卒死也。大气入脏者。外淫之邪。入于脏腑。故不病而卒死矣。不病者。无在外之形证也。病小愈而卒死者内因之病。脏腑相乘也。赤色出两颧。黑色出于庭。即下文之所谓肾乘心。心先病。肾为应。色皆如是。盖赤者火之色。黑者水之色也。小愈者。水济其火也。卒死者。水淫而火灭也。盖五行之气。制则生化。淫胜则绝灭矣。夫病在气者。其色散而不聚。

乘于脉中者。其色聚而不散。大如拇指者。血脉之聚色也。肾脉注胸中。上络心。赤色出两颧者。肾上乘心。而心火之气外出也。黑色出于庭者。肾乘心而心先病。肾为应而亦随之外出。故色皆如是。

皆如是者。色皆如拇指也。盖脏者藏也。五色之见于面者。五脏之气。见于色也。聚色外见者。脏真之外泄也。倪冲之曰。水上乘心。则心先病。故曰病。曰小愈。肾气上乘。则自虚其本位矣。复为后应而上出。故不病而卒死。不病者。不为他脏所乘而自脱也。

朱永年曰。五行之气。有相生。有承制。制则生化。胜制太过。则绝灭矣。故病之小愈者。制则生化也。小愈而卒死者。胜制太过也。举心肾而五脏皆然。高士宗曰。庭者天庭也。水通于天。上下环转。黑色出于庭。乃水归于天。而无施转之机矣。在人则卒死。在天为混 。

雷公再拜曰。善哉。其死有期乎。黄帝曰。察色以知其时。雷公曰善乎。愿卒闻之。黄帝曰。庭者。首面也。阙上者。咽喉也。阙中者。肺也。下极者。心也。直下者。肝也。肝左者。胆也。下者。

脾也。方上者。胃也。中央者。大肠也。挟大肠者。肾也。当肾者。脐也。面王以上者。小肠也。面王以下者。膀胱子处也。颧者。肩也。颧后者。臂也。臂下者。手也。目内 上者。膺乳也。挟绳而上者。背也。循牙车以下者。股也。中央者。膝也。膝以下者。胫也。当胫以下者。足也。巨分者。股里也。巨屈者。膝膑也。此五脏六腑肢节之部也。各有部分。有部分。用阴和阳。用阳和阴。当明部分。万举万当。能别左右。是谓大道。男女异位。故曰阴阳。

察色以言其时者。察五脏五行之色。以知所死之时也。如赤色出于两颧者。所死之期。其日壬癸。其时夜半也。黑色出于庭而死者。其日戊己。其时辰戌。丑未时也。脏腑各具五行之色。各有所主之部。故当明其部分。用阴和阳。用阳和阴。阴阳和调。万举万当矣。左右者。阴阳之道路。阳从左。阴从右。能别左右。是谓天地之大道。男子之色。从左而右。女子之色。从右而左。男女异位。故曰阴阳。倪冲之曰。男从左。女从右。气之顺也。顺则散。如男从右。女从左。气之逆也。逆则聚。

聚则有胜克绝灭之患。此节论内因之色。有阴阳左右死生逆顺之分。

审察泽夭。谓之良工。沉浊为内。浮泽为外。黄赤为风。青黑为痛。白为寒。黄而膏润为脓。赤甚者为血。痛甚为挛。寒甚为皮不仁。五色各见其部。察其浮沉。以知浅深。察其泽夭。以观成败。

察其散抟。以知远近。视色上下。以知病处。积神于心。以知往今。故相气不微。不知是非。属意勿去。

乃知新故。色明不粗。沉夭为甚。不明不泽。其病不甚。

此言审察其色。以知外因之病也。沉浊为内。浮泽为外。谓外因之病。从外而内。察其色之浮沉。

则知病之外内也。风乃天之阳邪。故色见黄赤。痛为阴痹。故色见青黑。色白为寒。色黄而膏润为痈脓。

赤甚者为留血。痛在筋骨。故甚则为拘挛。寒伤皮肤。故甚为皮不仁。此外因之邪。见于五色。而各见其部。察其色之浮沉。以知病之浅深。察其色之泽夭。以观人之成败。察其色之散抟。以知病之远近。

视其色之上下。以知病之所在。夫色脉者。上帝之所贵。先师之所传也。上古使僦贷季理色脉而通神明。

合之四时五行。八风六合。不离其常。

是以积神于心。然后以知往古来今。故相气不微。不知是非。属意勿去。乃知新故。若色明不粗。而反见沉夭者。其病为甚。其色虽不明泽。而不沉夭者。其病不甚。盖外因之病。宜从外散。而不宜内入也。

其色散驹驹然未有聚。其病散而气痛。聚未成也。肾乘心。心先病。肾为应。色皆如是。

此复申明内因之病。有聚散死生之别。夫脏病之散而不聚。则其色散如驹驹然而病未有聚也。若抟聚于脏。血脉相乘。则见抟聚之色。而为卒死之病矣。驹驹然者。如驹之过隙。行而不留者也。其色行散。故病未有聚也。夫气伤痛。其病散于气分而痛者。聚未成于血脉也。若脏病不出于气分。如肾乘心则心先病。而抟聚之赤色。出于两颧。大如拇指矣。肾即为应。而黑色出于庭。亦大如拇指矣。此藏邪聚于脏。从血脉相乘。故色皆如是之聚而不散也。金匮要略云。血气入脏即死。入腑即愈。非为一病。百病皆然。

在外者可治。入里者即死。男子色在于面王。为小腹痛。下为卵痛。其圜直为茎痛。高为本。下为首。狐疝阴之属也。女子在于面王。为膀胱子处之病。故为痛。抟为聚。方圆左右。各如其色形。其随而下至胝为淫。有润如膏状。为暴食不洁。左为左。右为右。其色有邪。聚散而不端。面色所指者也。(圜圆同邪斜同)

此言外因之病色。见于腑部者。其病在腑。色虽抟聚。非死征也。面王以上者。小肠也。面王以下者。膀胱子处也。故男子色见于面王。为小腹痛。其圆直为茎痛。夫外因之病。从外而内。其色从上而下。

故以高为本。下为所行之首。其病乃在下。狐疝阴 之属也。女子色见于面王。为膀胱子处之病。男女之病。散在气分则为痛。

抟于血分则为聚。夫狐疝阴 之属。乃有形之证。其形之或方或圆。或左或右。各如其色形。盖病聚于内。则见聚色于外。形方则色方。形圆则色圆。此病形而不病脏。虽有聚色。非死色也。此五脏六腑。各有部分。有外内。能明乎部分。知其外内。万举万当矣。胝者。面王之下部也。其面王之色。

随而下至胝者。主有淫浊之证。其色润如膏状者。为暴食不洁之物。盖腑为阳而主外。主受纳水谷。

传导糟粕。是以或外受风寒。或内伤饮食。皆为病腑。而色见于腑部也。色见于左。则为病在左。色见于右。则为病在右。其所见之色。或聚或散。皆斜而不端。其抟聚之面色。所谓如指者也。夫血脉传溜。大邪入脏则为卒死。今腑病而为狐疝阴 之属。因邪抟而为聚病。故见其聚色。非入脏之死征也。

色者青黑赤白黄。皆端满。有别乡。别乡赤者。其色赤大如榆荚。在面王为不日。

此言色之抟聚而端满者。乃大气入脏。而为卒死矣。青黄赤白黑。五脏五行之色也。别乡者。如小肠之部在面王。而面王者。乃心之别乡也。胆之部在肝左。胆部者。肝之别乡也。大如榆荚者。血分之聚色。即如拇指之状也。不日者。不终日而卒死也。此言五脏之病色。见于本部。五脏之死色。见于别乡。如心受外淫之邪而卒死者。其色见于面王。心受内因之病而卒死者。其色出于颧。皆非心脏之本部。但在脏者。其色端满而不斜。在腑者。其色斜而不端。此脏腑死生之有别也。高士宗曰。脏真藏于内。绝则从腑而脱于外。故色见于腑部。

其色上锐首空上向。下锐下向。在左右如法。

此承上文以申明端邪之色状也。锐、尖也。空、虚也。其色上行者。上锐首虚。浮而上行。其色下行者。下锐首虚。浮而下行。盖病从内而外者。其本在下。其首在上。病从外而内者。其本在上。

其首在下。是以本沉实而首虚浮。此端满之色状也。有邪而不端者。其本在左。其首向右行。其本在右。

其首向左行。皆如上锐首空。下锐首空之法。此病在腑而抟为聚之聚色也。朱永年曰。榆荚上下皆锐。

但虚浮者。其锐形外见。所沉之本。不见其锐形也。故曰察其浮沉。以知浅深。

以五色命脏。青为肝。赤为心。白为肺。黄为脾。黑为肾。肝合筋。心合脉。肺合皮。脾合肉。肾合骨也。

此总结五脏各具五色。而各有外内之形层也。上文言赤色出于两颧。黑色出于庭。赤色在面王。

此心肾之色也。若以五色命脏。则五脏各有五者之色矣。至于肩臂膺背膝胫手足之部。俱各有五脏所合之皮脉肉筋骨。视其五色。则知病在内之五脏。在外合之形层。此五脏内合五行。外见五色。若外因风寒暑湿之邪。而见于色者。六气之应于色也。倪冲之曰。病五脏于内。则外见五色。邪中外合之皮脉肉筋骨。则内入于五脏。此外内出入之道也。按病传章曰。血脉传溜。大邪入脏。可以致死。不可以致生。帝曰。大气入脏奈何。伯曰。病先发于心。一日而之肺。三日而之肝。盖血脉传溜。故先发于心。若邪中皮而内入。则先发于肺矣。夫邪从形层次第而入于内者。先皮毛而肌腠。腠而络。络而脉。脉而经。经而腑脏。此邪在外之皮脉。即中内合之五脏。故曰人不病而卒死。谓不病在外之形层。

而即入于脏也。

卷六

论勇第五十

黄帝问于少俞曰。有人于此。并行并立。其年之长少等也。衣之浓薄均也。卒然遇烈风豪雨。

或病或不病。或皆病或皆不病。其故何也。少俞曰。帝问何急。黄帝曰。愿尽闻之。少俞曰。春青风。

夏阳风。秋凉风。冬寒风。凡此四时之风者。其所病各不同形。黄帝曰。四时之风。病患如何。少俞曰。黄色薄皮弱肉者。不胜春之虚风。白色薄皮弱肉者。不胜夏之虚风。青色薄皮弱肉。不胜秋之虚风。赤色薄皮弱肉。不胜冬之虚风也。黄帝曰。黑色不病乎。少俞曰。黑色而皮肤肉坚。固不伤于四时之风。其皮薄而肉不坚。色不一者。长夏至而有虚风者病矣。其皮浓而肌肉坚者。长夏至而有虚风不病矣。其皮浓而肌肉坚者。必重感于寒。外内皆然乃病。黄帝曰善。

朱永年曰。上章论五脏之气见于色。而分别于明堂。此论五脏之气充于形而审其虚实。盖皮肤肌腠之间。五脏元真之所通会。是以薄皮弱肉。则脏真之气虚矣。五脏之气虚。则不能胜四时之虚风矣。

虚风者。虚乡不正之邪风也。黑者。水之色。论肾气之浓薄也。不伤于四时之风者。谓土旺于四季也。

不病长夏之风者。谓土主于长夏也。设有皮浓肉坚。而伤于四时之风者。必重感于寒也。夫在地为水。

在天为寒。肾为水脏。上应天之寒气。是以色黑而皮浓肉坚之为病者。必重感于寒。外内皆然乃病。

谓外受天之寒邪。内伤肾脏之水气。此言人之五脏与天之六气相合。是以五色之薄弱者。不能胜四时之风气也。倪冲之曰。五变章论形之浓薄坚脆。此章论形中之气。有强弱之不同。

黄帝曰夫人之忍痛与不忍痛者。非勇怯之分也。夫勇士之不忍痛者。见难则前。见痛则止。夫怯士之忍痛者。闻难则恐。遇痛不动。夫勇士之忍痛者。见难不恐。遇痛不动。夫怯士之不忍痛者。见难与痛。目转面 。恐不能言。失气惊。颜色变化。乍死乍生。余见其然也。不知其何由。愿闻其故。

少俞曰。夫忍痛与不忍痛者。皮肤之浓薄。肌肉之坚脆。缓急之分也。非勇怯之谓也。

倪冲之曰。此言形气之有别也。夫忍痛与不忍痛者。因形之浓薄坚脆也。勇怯者。气之强弱也。

上节论因形而定气。此论形气之各有分焉。盖形舍气。气归形。形气之可分可合而论者也。

黄帝曰。愿闻勇怯之所由然。少俞曰。勇士者。目深以固。长冲直扬。三焦理横。其心端直。其肝大以坚。其胆满以傍。怒则气盛而胸张。肝举而胆横。 裂而目扬。毛起而面苍。此勇士之由然者也。

黄帝曰。愿闻怯士之所由然。少俞曰。怯士者。目大而不减。阴阳相失。其焦理纵。 短而小。肝系缓。其胆不满而纵。肠胃挺。胁下空。虽方大怒。气不能满其胸。肝肺虽举。气衰复下。故不能久怒。

此怯士之所能然者也。

朱永年曰。此言勇怯者。本于心之端小。气之盛衰。肝胆之强弱也。目深以固。长冲直扬。肝气强也。理者。肌肉之纹理。乃三焦通会之处。三焦理横。少阳之气壮而胆横也。其心端直。自反而缩也。

肝大以坚。脏体之坚大也。胆满以傍。胆之精汁。充满于四旁。此肝胆之形质壮盛也。气盛而胸张。气之盛大也。肝举胆横。 裂毛起。肝胆之气强也。夫心者。君主之官。神明出焉。肝者。将军之官。谋虑出焉。胆者。中正之官。决断出焉。是以心直气壮。肝举胆横。此勇士之所由然者也。目大不减者。

目虽大而不深固也。阴阳相失者。血气不和也。焦理纵者。三焦之理路纵弛也。 短而小者。心小而下也。肝系缓。胆不满。肠胃缓。胁下空。肝胆之体质薄也。夫肺主气。气不能满其胸。故虽方大怒。肝肺虽举。气衰复下。此怯士之所由然者也。

黄帝曰。怯士之得酒。怒不避勇士者。何脏使然。少俞曰。酒者水谷之精。熟谷之液也。其气悍。其入于胃中。则胃胀。气上逆满于胸中。肝浮胆横。当是之时。固比于勇士。气衰则悔。与勇士同类。不知避之。名曰酒悖也。

朱氏曰。此复申明人之勇怯。本于气之弱强。气之壮盛。由胃腑水谷之所生也。酒者。水谷之精。熟谷之液也。其气 悍。故能助气之充满。而使肝胆浮横。然酒散则气衰。气衰则悔矣。故善养乎气者。饮食有节。起居有常。则形气充足矣。暴喜伤阳。暴怒伤阴。和其喜怒。则阴阳不相失矣。

形气壮盛。虽遇烈风豪雨。无由入其腠理。而况四时之虚风乎。倪氏曰。气之敢勇。本于心之端直。肝之大坚。胆之汁满。是气生于形也。气满胸中。而使肝浮胆横。是形本乎气也。形不离乎气。气不离乎形。此天之生命。所以立形定气。以观人之寿夭者也。高士宗曰。怯士之得酒。与勇士同类。即虽方大怒。肝肺举而气衰。复下相同。盖因酒因怒以壮其气。酒散气衰。则复怯矣。故无暴其气。此善养乎大勇者也。

卷六

背俞第五十一

黄帝问于岐伯曰。愿闻五脏之俞出于背者。岐伯曰。背中大俞。在杼骨之端。肺俞在三焦之间。

心俞在五焦之间。膈俞在七焦之间。肝俞在九焦之间。脾俞在十一焦之间。肾俞在十四焦之间。皆挟脊相去三寸所。则欲得而验之按其处。应在中而痛解。乃其俞也。灸之则可。刺之则不可。气盛则泻之。虚则补之。以火补者。毋吹其火。须自灭也。以火泻者。疾吹其火。傅其艾。须其火灭也。

倪冲之曰。五脏六腑之俞。皆在于背。帝只问五脏之俞者。脏腑雌雄相合。论地之五行也。焦、椎也。在脊背骨节之交。督脉之所循也。大杼在第一椎端之两旁。肺俞在三椎之间。心俞在五椎之间。膈俞在七椎之间。肝俞在九椎之间。脾俞在十一椎之间。肾俞在十四椎之间。皆挟脊相去三寸所。

左右各间中行一寸五分也。按其俞。应在中而痛解者。太阳与督脉之相通也。是以问五脏之俞。而先言大杼者。乃项后大骨之端。督脉循于脊骨之第一椎也。问五脏而言七焦之膈俞者。五脏之气。皆从内膈而出。故曰七节之旁。中有小心。中膈者。皆为伤中。其病虽愈。不过一岁必死。夫五脏之俞皆附于足太阳之经者。膀胱为水府。地之五行。本于天一之水也。按、太阳之经而应于督脉者。太阳寒水之气。督脉总督一身之阳。阴阳水火之气交也。灸之则可者。能启脏阴之气也。刺之则不可者。中心者环死。中脾者五日死。中肾者七日死。中肺者五日死。盖逆刺其五脏之气。皆为伤中。非谓中于脏形也。以火补之者。以火济水也。以火泻之者。艾名冰台。能于水中取火。能启发阴脏之气。故疾吹其火。即傅上其艾。以导引其外出也。朱氏曰。太阳之上。寒水主之。是以标阳而本寒。秉水火阴阳之气者也。督脉环绕于周身之前后。从阴而上行者。循阴气。别绕臀。上股内后廉。贯脊属肾。从阳而下行者。与太阳起于目内 。上额交巅。入络脑。还出别下项。挟脊抵腰中。下循膂络肾。是督脉环绕于前后上下。而属络于两肾者也。天一生水。地二生火。此太极始分之阴阳。人秉先天之水火。化生五行以成此形。是以五脏之俞。皆本于太阳。而应于督脉也。

卷六

卫气第五十二

黄帝曰。五脏者。所以藏精神魂魄者也。六腑者。所以受水谷而化行物者也。其气内于五脏。

而外络支节。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。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。阴阳相随。外内相贯。如环之无端。亭亭淳淳乎。孰能穷之。然其分别阴阳。皆有标本虚实。所离之处。能别阴阳十二经者。

知病之所生。候虚实之所在者。能得病之高下。知六腑之气街者。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。能知虚实之坚软者。知补泻之所在。能知六经标本者。可以无惑于天下。

此章论营行脉中。卫行脉外。然经脉皮肤之血气。外内出入。阴阳相贯。环转之无端也。其气者。谓水谷所生之营卫。内荣于五脏。以养精神魂魄。外络于支节。以濡筋骨关节。此言脏腑阴阳十二经脉之外内也。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。其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。谓营行脉中。卫行脉外。

各走其道。交相逆顺而行者也。阴阳相随。外内相贯。谓脉内之血气。出于脉外。脉外之气血。贯于脉中。阴阳相随。外内出入。如环无端。莫知其纪也。合天地之亭毒。乃阴阳之化淳。亭亭淳淳。

孰能穷之。然其分别阴阳。皆有标本虚实所离之处。盖以经脉所起之处为本。所出之处为标。虚实者。

谓血气出于气街。离经脉而荣于肤腠。则经脉虚而皮肤实矣。高下者。谓本在下而标出于上也。气街者。

气之径路。络绝则径通。乃经脉之血气。从此离绝。而出于脉外者也。契、合也。绍、继也。门户者。血气所出之门户。知六腑之气街。则知血气之结于脉内者。解而通之。脉内之血气。与脉外之气血。相合相继而行。则知出于气街之门户矣。脉内之血气。从气街而出于脉外。脉外之气血。从井荥而溜于脉中。出于气街。则经脉虚软。而皮肤石坚。溜于脉中。则经脉石坚。而皮肤虚软。故能知虚实。则知补泻之所在矣。皮肤之气血。犹海之布云气于天下。经脉之血气。合经水之流贯于地中。故能知六经之标本。可以无惑于天下。篇名卫气者。谓脉内之营气。

出于气街。与卫气相将。昼行阳而夜行于阴也。夫营卫者。水谷之精气。营行脉中。卫行脉外。乃无形之气也。水谷之津液。化而为血。以奉生身。命曰营气。乃有形之血。行于经隧皮肤者。皆谓之营气。

夫充肤热肉之血。有从冲脉而散于皮肤者。有从大络而出于脉外者。有随三焦出气之津液。化而为赤者。皆谓之营气。盖以血为营。血之气为营气也。此章论行于脉中之营气。出于气街。与卫气相将而行。

故篇名卫气。曰阴阳相随。外内相贯。血气之生始出入。阴阳离合。头绪纷纭。学人当于全经内细心穷究。庶可以无惑矣。

岐伯曰。博哉圣帝之论。臣请尽意悉言之。足太阳之本。在跟以上五寸中。标在两络命门。命门者目也。足少阳之本。在窍阴之间。标在窗笼之前。窗笼者耳也。足少阴之本。在内踝下上三寸中。标在背俞与舌下两脉也。足厥阴之本。在行间上五寸所。标在背俞也。足阳明之本。在厉兑。标在人迎颊挟颃颡也。足太阴之本。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。标在背俞与舌本也。

此分别十二经脉之本。出于手足之腕踝。其标在于胸腹头气之街。标者。犹树之梢杪。杪绝而出于络外之径路也。本者。犹木之根干。经脉之血气。从此而出也。足太阳之本。在跟以上五寸中。其标在于两目。而出于头气之街。夫气在头者。止之于脑。两目之脉入于脑。而绝于内也。足少阳之本。在足窍阴之间。其标在耳窗笼之前。而出于头气之街。足少阴之本。在内踝下上三寸中。其标在于背俞。

与舌下之两脉。而出于胸气之街。盖气在胸者。止之膺与背俞。谓络脉之循于胸者。或绝于膺胸之间。

或行至背俞而始绝也。根结篇曰。少阴结于廉泉。舌下两脉。廉泉玉英也。盖少阴主先天之精气。及受藏水谷之精。故从本经之络脉。而出于胸气之街。复从任脉而上出于廉泉。从冲脉而下出于胫气之街。少阴为水脏。而富于精血者也。足厥阴之本。在行间上五寸所。标在背俞。而出于胸气之街。足阳明之本。在足之厉兑。标在人迎颊挟颃颡。而出于头气之街。颃颡者。鼻之上窍。以收洞涕者也。

足太阴之本。在中封前上四寸之中。标在背俞与舌本。而出于胸气之街。盖三阳之经。上循于头。是以络脉亦上出于头而始绝。三阴之脉。止于膺胸之间。故络脉亦至膺与背俞而止。按此章与根结篇大义相同。而各有分别。根结篇论三阴三阳之开阖枢。此章论十二络脉之标本出入。倪氏曰。开阖枢者。

三阴三阳之气也。入于脉中为阖。出于肤表为开。出入于皮肤经脉之外内为枢。此论气而及于脉络也。

此章论血气出入于十二经脉之中。以合三阴三阳之气。故曰太阳少阳阳明。太阴少阴厥阴。而不言脏腑之经脉。此论络脉而及于气也。盖血气之行于肤表者。应六气之司天在泉。营运于地之外。肤表之气血。溜注于脉中。应天泉之复通贯于地内。五营运篇之所谓燥胜则地干。暑胜则地热。风胜则地动。

湿胜则地泥。寒胜则地裂。火胜则地固也。十二经脉。应经水之流行于地中。经脉之血气。从络脉而出于肤表犹经水之从支流而注于海。海之云气。复上通于天。是以论阴阳六气。不离乎经脉。论十二经脉不离乎阴阳。人与天地参也。

手太阳之本。在外踝之后。标在命门之上一寸也。手少阳之本。在小指次指之间。上二寸。

标在耳后上角下外 也。手阳明之本。在肘骨中上至别阳。标在颜下合钳上也。手太阴之本。在寸口之中。标在腋内动也。手少阴之本。在锐骨之端。标在背俞也。手心主之本。在掌后两筋之间二寸中。

标在腋下下三寸也。

手太阳之本。在外踝之后。标在命门之上一寸。而出于头气之街。手少阳之本。在小指次指之间上二寸。标在耳后上角下外 。而出于头气之街。手阳明之本。在肘骨上至别阳。标在颜下合钳上。而出于头气之街。钳上者。耳上也。手太阴之本。在寸口之中。标在腋内之动处。而出于胸气之街。手少阴之本。在锐骨之端。标在背俞。而出于胸气之街。手心主之本。在掌后两筋之间二寸中。标在腋下三寸。而出于胸气之街。按十二经脉之终始。出于井。溜于荥。注于输。行于经。入于合。而内属于脏腑。此脏腑之十二经脉也。十二络脉之本标。乃经脉之支别。故曰此气之大络也。络绝则径通。盖血气从络脉之起处为本。尽处为标。而出于气街也。然支络乃经脉之分派。故曰足太阳之本在跟以上五寸中。足少阴之本。在内踝下三寸中。盖以本支所分之处为本。而不定在于经俞之穴会也。至于标在头气之街者。止之于脑。如太阳之在目内。少阳之在耳中。阳明之在颃颡。乃三阳之络脉。绝于头脑之中。亦非头面之穴会也。经脉之内属脏腑。外络形身。应神机之出入。血气之从络脉出于气街。

营运于肤表。应精气之降升。出入废则神机化灭。升降息则气立孤危。故曰亭亭淳淳。孰能穷之。言血气之升降出入。合天地之化育营运无息者也。

凡候此者。下虚则厥。下盛则热。上虚则眩。上盛则热痛。故石者绝而止之。虚者引而起之。

虚实者。谓十二络脉之血气。有虚而有实也。下虚下盛者。虚实之在本也。是以下虚则厥。下盛则热。上虚上盛者。虚实之在标也。是以上虚则眩。上盛则热痛。故石者绝而止之。谓绝之于下。而止之盛于上也。虚者引而起之。谓引之于上。而起之出于下也。此候手足之十二络脉。上出于头气胸气之街者也。朱氏曰。绝者。绝其经脉之血气。溢于络脉之中。起者。起其经脉之血气。而引出于气街也。此盖以申明血脉之贯通。非补泻之谓也。

请言气街。胸气有街。腹气有街。头气有街。胫气有街。故气在头者。止之于脑。气在胸者。止之膺与背俞。气在腹者。止之背俞。与冲脉于脐左右之动脉者。气在胫者。止之于气街。与承山踝上以下。取此者。用毫针。必先按而在久应于手。乃刺而予之。所治者头痛眩仆。腹痛中满暴胀。及有新积痛可移者易已也。积不痛难已也。

街、路也。气街者、气之径路。络绝则径通。乃络脉之尽绝处。血气从此通出于皮腠者也。止、尽也。止之于脑者。言头气之街。络脉尽于脑也。止之膺与背俞者。谓胸气之街。络脉有尽于膺胸之间者。有从胸上循肩背而始绝者。脉内之血气。或从膺腋之络脉尽处。而出于皮肤。或从背俞之络脉尽处而出于皮肤也。夫十二经脉。上出于头气之街。胸气之街者。血气从下而上出于标也。经云。

冲脉者。经脉之海也。主渗灌 谷。与阳明合于宗筋。阴阳总宗筋之会。会于气街。而阳明为之长。

皆属于带脉。而络于督脉。是阳明之血气。又从冲脉而出于腹气之街。故与冲脉会于脐之左右动脉也。本经动 篇曰。冲脉与少阴之大络。起于肾。下出于气街。循阴股。内廉。邪入 中。 中乃足太阳之部分。故与足太阳之承山。交会于踝上以下。

此足少阴又同冲脉而出于胫气之街也。毫针。微细之针。取气之出于皮毛者也。按之在久者。候气之至也。夫少阴阳明。为血气之生始。少阴之血气。逆于脉气之街。则不能上行而为头痛眩仆。阳明之血气。逆于腹气之街。则不能布散而为腹痛中满。此因少阴阳明之气厥逆。故用毫针久按以候气。

故所治者。头痛眩仆中满也。及有新积痛可移者。积在气分。故为易已。积不痛者。积在血分。故难已也。此盖假积以申明经络出荣血。出于气街。与卫气偕行。环转无端。或有因于气逆。或有因于血逆也。阳明为血气所生之腑。少阴乃先天精气之脏。故复从冲脉出于腹气之街。胫气之街。而充布于皮肤肌腠。是以动 篇论足少阴阳明独动不休者。乃血气之盛也。

卷六

论痛第五十三

黄帝问于少俞曰。筋骨之强弱。肌肉之坚脆。皮肤之浓薄。腠理之疏密。各下同。其于针石火之痛如何。肠胃之浓薄坚脆亦不等。其于毒药何如。愿尽闻之。少俞曰。人之骨强筋弱肉缓皮肤浓者耐痛。其于针石之痛。火 亦然。黄帝曰。其耐火 者。何以知之。少俞答曰。加以黑色而美骨者耐火 。黄帝曰。其不耐针石之痛者。何以知之。少俞曰。坚肉薄皮者。不耐针石之痛。于火亦然。( 热同)

此承上文复申明人之皮肉筋骨。皆藉少阴阳明之所资生而资养者也。少阴秉先天之精气。阳明化水谷之精微。是以筋骨之强弱。肌肉之坚脆。皮肤之浓薄。腠理之疏密。皆秉气于少阴阳明者也。黑色而美骨者。少阴之血气盛也。肉缓皮肤浓者。阳明之血气盛也。莫子曰。肾为水脏。故少阴之气盛者。能耐火 。阳明秉秋金之气。故气弱则不能耐针石火 矣。

黄帝曰。人之病。或同时而伤。或易已。或难已。其故何如。少俞曰。同时而伤。其身多热者易已。多寒者难已。

此分论少阴之气。少阴者。至阴也。而为生气之原。故其身多热者。少阴之生气盛也。多寒者。

少阴之生气虚也。人之形气。生于后天之水谷。始于先天之阴阳。形气盛则邪散。形气虚则邪留。是以病之难易已者。由少阴生气之盛衰也。朱氏曰。少阴先天之精气。藉后天水谷以资培。两火并合。

故曰阳明。阳明秉燥热之气者也。其身多热者。少阴之气盛也。少阴之气盛。受阳明之所资也。此节论少阴受阳明之气以资培。下节论阳明受少阴之气以合化。

黄帝曰。人之胜毒。何以知之。少俞曰。胃浓色黑。大骨及肥者。皆胜毒。故其瘦而薄胃者。皆不胜毒也。(胜平声)

此复论少阴与阳明之相合也。阳明居中土。主受纳水谷。藉少阴之气上升。戊癸相合。化大火土之气。而后能蒸泌水谷之精微。是以胃浓色黑。大骨及肥者。少阴阳明之气并盛。故皆能胜毒。倪氏曰。中下二焦。互相资生。然后筋骨强坚。肌肉丰浓。此注与素问厥论合看。

卷六

天年第五十四

黄帝问于岐伯曰。愿闻人之始生。何气筑为基。何立而为 。何失而死。何得而生。岐伯曰。

以母为基。以父为 。失神者死。得神者生也。

倪冲之曰。此篇论人之生死寿夭。皆本于少阴阳明也。夫阳为父。阴为母。基始也。言人生于少阴而始生也。 者。干盾之属。所以 御四旁。谓得阳明之气。而能充实于四体也。两精相搏谓之神。两精者。一生于先天之精。一生于水谷之精。相搏者。抟聚而合一也。谓得先后天之精气充足。然后形与神俱。度百岁乃去。

黄帝曰。何者为神。岐伯曰。血气已和。营卫已通。五脏已成。神气舍心。魂魄毕具。乃成为人。

朱永年曰。此言有生之初。得先天之精气。生此营卫气血。五脏神志。而后乃成人。

黄帝曰。人之寿夭各不同。或夭寿。或卒死。或病久。愿闻其道。岐伯曰。五脏坚固。血脉和调。肌肉解利。皮肤致密。营卫之行。不失其常。呼吸微徐。气以度行。六腑化谷。津液布扬。各如其常。故能长久。

朱氏曰。此言已生之后。藉水谷之精气。资生营卫津液资养脏腑形身。而后能长久。

黄帝曰。人之寿百岁而死。何以知之。岐伯曰。使道隧以长。基墙高以方。通调营卫。三部三里起。骨高肉满。百岁乃得终。

此总论人秉先后天之精气充足。营卫通调。骨肉丰满。可长享其天年。使道者。血脉之道路。

本输篇之所谓间使之道。盖心包络之主血脉也。隧行列也。长者。环转之无端也。此言血气充足。循序而流通也。

土基高以方者。肌肉浓而充于四体也。脉道流长。肌肉高浓。则营卫通调矣。三部者。形身之上中下。

三里者。手足阳明之脉。皆起发而平等也。骨高者。少阴之气足也。肉满者。阳明之气盛也。如此者。

寿之征也。倪氏曰。心包络主脉。包络三焦。乃肾脏所生之气。出归于心下。为有形之脏腑而主血脉。

此先天之精气也。基墙者。土基浓而四壁坚固。此从天水谷之精气也。

黄帝曰。其气之盛衰。以至其死。可得闻乎。岐伯曰。人生十岁。五脏始定。血气已通。其气在下。故好走。二十岁。血气始盛。肌肉方长。故好趋。三十岁。五脏大定。肌肉坚固。血脉盛满。故好步。四十岁。五脏六腑。十二经脉皆大。盛以平定。腠理始疏。荣华颓落。发颇颁白。平盛不摇。故好坐。五十岁。肝气始衰。肝叶始薄。胆汁始灭。目始不明。六十岁。心气始衰。善忧悲。血气懈惰。故好卧。七十岁。脾气虚。皮肤枯。八十岁。肺气衰。魄离。故言善误。九十岁。肾气焦。四脏经脉空虚。百岁。五脏皆虚。神气皆去。形骸独居而终矣。

此言人之生长。从阴而生。自下而上。故曰其气在下。好走好趋好步者。春夏生动之气也。人之衰老。从上而下。自阳而阴。故肝始衰而心。心而脾。脾而肺。肺而肾。好坐好卧者。秋冬收藏之气也。

肌肉坚固。血脉盛满。少阴阳明之气盛也。腠理空疏。发颇颁白。阳明少阴之气衰也。朱氏曰。人之生长。先本于肾脏之精气。从水火而生木金土。先天之五行也。人之衰老。从肝木以及于火土金水。后天之五行也。

黄帝曰。其不能终寿而死者何如。岐伯曰。其五脏皆不坚。使道不长。空外以张。喘息暴疾。又卑基墙。薄脉少血。其肉不石。数中风寒。血气虚。脉不通。真邪相攻。乱而相引。故中寿而尽也。(数叶朔)

此言人秉先天之气虚薄。而后天犹可资培。更能无犯贼风虚邪。亦可延年益寿。若秉气虚弱。而又不能调养。兼之数中风寒。以致中道夭而不能尽其天年矣。五脏不坚。使道不长。空外以张。喘息暴疾。先天之气不足也。又卑基墙。薄脉少血。其肉不石。又失其饮食起居之调养矣。数中风寒。

又不知虚邪贼风。避之有时矣。致使真邪相攻。乱而相引。故中寿而尽也。倪冲之曰。先天者。肾脏之精气也。然有生之后。惟藉后天以资培。水谷入口。其味有五。津液各走其道。酸先入肝。苦先入心。甘先入脾。辛先入肺。咸先入肾。五脏主藏水谷之精者也。肾为水脏。受五脏之精而藏之。是以先天之精气不足。得后天以资养。亦可以享其永年。故曰六腑化谷。津液布扬。各如其常。故能久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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