咏桃花庙句(原文+赏析)
袭人原应在宝玉贫困之前就出嫁的。续作者把她改为在宝玉出家之后才嫁给蒋玉菡,又用这两句诗对她未能死节表示遗憾,说什么"义夫节妇,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。此袭人所以在又副册也。"其实,袭人的可讥全在于好的一奴一性,而不在于她没有为宝玉终身守活寡,或者象续作者所希望的那样去上吊投井,以一死来换取"烈妇"的名节。续作者从封建"贞烈观"出发的讥贬是根本不足取的;说这便是袭人入"又副册"的原因,也完全是对曹雪芹本意的曲解。晴雯也在"又副册",而王熙凤却在"正册",难道这也是从她们品行道德上的高下来划分的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