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公案
作者:蓝鼎元
更新:2023-09-18 14:02:00
《蓝公案》是在蓝鼎元被劾落职之后不久,追忆他在普宁、潮阳两县任内所办的部分案子而写成的,全书共二十四篇。涉及的内容包括各个方面,如《改甲册》、 《林军师》等篇,写对欺压百姓的不法衙役和讼师的惩治和打击,《古柩作孽》等篇写他破除迷信的措施。他在侦破每一个案件的过程中,他都非常善于从人们不经 意的细微处看出破绽,顺藤摸瓜,寻找突破点,抓住关键,一举破案。这在今天仍是有一定的参考意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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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皇正德下江南
话说大明弘治皇帝,乃宪宗第三子,在位一十八年,民殷物阜,四海咸钦。正宫张氏所生太子厚照,年方一十五岁。是年七月,弘宗皇抱恙,日加沉重,召谨身大殿学士梁储、武英殿大学士杨廷和、文华殿大学士刘健、文渊阁大学士谢迁,一班大臣入宫受命。众臣齐至,帝曰:“朕召众卿,非为别事,因孤病势危殆,服药罔效,恐一旦梦赴南柯,难再与众卿聚会。此则修短有数,非人力可挽回。惟社稷江山,后虑甚大,故诏卿等进宫,付托身后大事。太子年方十五,虽是略具聪明,国政未谙,且其素心疏豪,好逸乐游,恐为坏人所惑。朕愿众卿,各展经纶,辅之以正,务宜黾勉同心,直言进谏,莫负寡人托孤之重,则朕死之日,犹生之年也!”众臣叩首答曰:“望我主保重龙躯,不须过虑,臣等职分当然,敢不尽心竭力,以报陛下。”帝闻言,辗然笑曰:“众卿如此,朕无憾矣!”即命梁储代草遗诏。将善后诸般大事,酌议妥当。翌日帝崩,寿止三十六岁。梁储等入宫奏闻张皇后,捧到遗诏,拥护太子即位;谥大行皇帝为孝宗敬皇帝,尊张皇后曰皇太后,改元正德,大赦天下,颁诏四方,开丧挂孝,少主守制宫中。朝廷外事,暂托梁储等摄理。
[清]何梦梅09-18 完结